国际海事组织的《木材甲板货运输船舶安全操作规 则》(2011TDC规则)适用于船长超过24米的木材运 输船。虽然它不是强制性的,但它提供了安全指导:
(2.8.2)“可能需要采取特殊措施,确保安全到 达货物顶部和穿越货物”和
(2.8.5)“应在货上装设一宽度不小于600毫米的 安全行走面”,并配一条救生索。
建议的个人防护用品是安全带和救生索以及合适的 安全鞋。(建议使用短靴和标准罩靴,以防止滑倒和 脚踝受伤)。
由于船舶面临商业压力,一旦货物装载完毕,就要立即航行,因此可能没有时间装设通往艏楼的安全通 道。这本应被视为船舶离泊风险评估的一部分,并 应提供可替代的安全措施,例如临时通道。CHIRP 以前曾收到过类似情况下发生的严重伤害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