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全的轮驳作业

我们的报告者非常关注他们轮驳作业中的操作实践:“作为该行业的新员工和学徒,我在船上的经历让我对该行业整体的安全文化和安全规定产生了严重质疑。在拖轮上,我注意到我非常需要去更多地熟悉船上业务,但没有得到任何伙伴的支持。我没有与任何一名有资质的水手配对进行必要的在职培训,而是被要求独自完成任务。由于缺乏指导,我对关键安全程序的理解出现了明显偏差。更令人担忧的是,我因接触一种名为“除碳剂”的未贴标签的化学物质而受了重伤。由于缺乏正确的标签和使用说明,我的眼睛被严重烧伤。这一事故引发了我对公司有关处理危险物品的安全规定的担忧。除了这些安全问题外,我还注意到船上的条件尤其是卫生条件无法令人满意。再加上缺乏培训,让人对整个工作环境充满了担忧。”

CHIRP向船旗国当局提出了报告者的担忧。目前,船旗国当局已通知CHIRP,他们正在调查这些指控。

ISM规则要求公司应当建立有关程序以保证人员熟悉其职责和提供相关培训(规则6.3款、6.5款)。为识别所有危险并降低相关风险,船方必须这样做来避免船上发生重大安全事件。报告者敢于向CHIRP反映公司的不足之处,值得称赞。

能力——该公司的管理层似乎缺乏必要的资源,无法确保所雇佣的船员熟悉基本的安全知识。如前所述,这种情况是否适用于您?如果是,请与CHIRP联系。

团队合作——据报告者所述,行业中的新人需要更多的来自同伴的帮助。您的公司是否为新人提供指导体系或“伙伴”体系?

文化——公司管理层需要展现一种安全文化。签订合同去拖带一艘不适合在水面上航行的受损驳船就是一个明显的将安全赋予了非常低优先级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