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劳工公约》将船员定义为:
任何人,包括船长,受雇或以任何身分参与船上工作,其正常工作地点是在船上。
根据该公约,船员有权在任何7天内至少休息77小时,在任何24小时内至少休息10小时。必须记录并张贴工作时间安排表,供所有船员查看。
如果一个人的正常工作场所在岸上,他们被归类为“工人”,他们的工作时间由船旗国或当地法规规定。这些通常(但并不总是)将每周工作时间限制在平均48小时,工作日平均8小时,每周休息一天。
承包商的雇主对其员工的健康、安全和福祉负责,并应相应地设定工作限制。然而,对于船长来说,要求承包商提供疲劳管理计划的副本是一种很好的做法,这样他们就可以确信自己的工作程序已经适当地考虑了疲劳。最终,船长负责船上所有人员的安全,并有权给予额外的休息时间,以确保疲劳危险已控制在“合理可行的最低水平”(ALARP)。
其他实用的步骤包括伙伴-伙伴体系,在该体系中,结对的工人相互监测疲劳迹象,并引起同伴的注意。定期安排休息日和缩短轮班时间也有助于减轻疲劳相关风险。
CHIRP很高兴在报告了这种情况之后,雇主听取了报告者的担忧,并采取行动解决他们的疲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