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运的是,早在其他集装箱被装载到该箱顶部之前,观察敏锐的船员或码头工人就发现了火灾的迹象。
木炭类货物的联合国编号是UN1361,归属于4.2类货物,由于储存不当会自燃,因此具有独特的风险。当该类货物暴露在氧气中时,其会氧化并产生热量。为了确保该货物能被船方准确认知,托运人必须将货物种类标记为碳/木炭,如果标记为其他名称,船方可能不会明显意识到其危险性。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 Code)中有一项特殊条款(SP 925),允许在特定条件下免除木炭类货物的4.2类分类并可散装运输。在允许运输之前,须由经认可的机构对货物进行测试并记录测试结果,测试合格后颁发符合特殊条款规定的证明。
温热的木炭在储存时会加速氧化,导致热量积聚,而常规的冷却方法可能无法有效降温。这种自热过程可能会点燃木炭,给船舶带来重大风险。自热的持续时间因木炭类型和风化作用而不同,在装入集装箱前通常要有两周左右的时间预冷货物。
为了应对木炭类货物起火的挑战,CHIRP建议将装该种货物的集装箱积载于甲板上以方便接近,并有助于港方迅速控制火势和将集装箱安全地从船上卸下从而减少危险。
货物事故通知系统(CINS)和国际船东保赔协会集团(P&I Clubs)就货物积载和操作提供了宝贵的指导,并于2017年联合发布《集装箱运输木炭和碳类货物指南》。